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西藏是我国重要的边疆民族地区,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历史原因,仍属于欠发达地区,长期面临着尖锐复杂的反分裂斗争。发展和稳定始终是西藏的两件大事,也是构建和谐西藏的关键所在。构建和谐西藏,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认识西藏的特殊性,把握好认识是先导、发展是基础、稳定是前提、团结是核心、作风是关键的思路,做好结合的文章,抓好落实的工作。
一、提高认识,把握西藏的特殊性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构建和谐西藏,首先就要提高认识,把握西藏的特殊性。西藏战略地位十分重要,是我国西南方向重要的安全屏障,也是重要的生态屏障。西藏在历史、现状、环境、地理等方面的特殊性,决定了西藏的发展、稳定始终与国家的主权和安全紧密相连。西藏是我们与国际反华势力斗争的一个焦点,敌对势力亡我之心不死,乱我之心不改,一直企图利用所谓“西藏问题”遏制和分裂中国;达赖集团在国际反华势力的支持下,不断变换手法,频繁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稳定,图谋“西藏独立”,一直是西藏发展、稳定的最大障碍,也是破坏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罪恶势力。我们同达赖集团以及支持他们的西方敌对势力的斗争是长期的、尖锐的和复杂的,有时甚至是相当激烈的。西藏生产力水平低下、基础设施薄弱、群众生活困难、各类人才匮乏,2005年全区人均生产总值仅占全国平均水平的65.3%,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仅占全国平均水平的63.8%,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水平与内地相比差距很大。
这些情况,决定了在西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情况比内地要复杂得多,任务要艰巨得多。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社会和谐不是自然而然能够实现的,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必须坚持不懈地奋斗、扎扎实实地努力。我们一定要把握西藏的特殊性,紧紧抓住发展和稳定中的突出问题,一个一个地加以解决,一步一个脚印地扎实推进。
二、谋求发展,确保各族人民安居乐业
社会要和谐,发展是基础。发展是解决西藏所有问题的前提,也是构建和谐西藏的基础。构建和谐西藏,必须坚定不移地抓发展,惟有如此才能确保西藏各族人民安居乐业。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中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政方针,始终坚持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咬定发展不放松,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努力实现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跨越式发展,不断为构建和谐西藏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紧紧抓住中央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大对西藏的支持力度和青藏铁路通车的宝贵机遇,全面实施“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的经济发展战略,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重点突破,体现特色,特色增效,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努力把我区经济发展推向快车道。
安居乐业是建设和谐西藏的基础。西藏农牧民占全区总人口的80%以上,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牧民收入,始终是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是衡量构建和谐西藏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是我们在与达赖集团斗争中掌握主动的根本条件。没有广大农村牧区的和谐,就没有整个西藏的和谐。现阶段西藏农牧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四个字:“安居乐业”。安居才能乐业。从安居乐业抓起,就是要满足广大农牧民群众最基本、最现实的要求,使广大农牧民群众和睦相处,使广大农村牧区安定有序、充满活力。如果对群众最为牵肠挂肚的事情解决不好,群众既不能“安居”也不能“乐业”,和谐也就无从谈起。“安居”就是让各族群众住上安全适用的房,喝上干净卫生的水,治好折磨人的病,走上宽敞平坦的路,用上方便充足的电,听到党中央的声音。大力抓好以游牧民定居、扶贫搬迁和农房改造为重点的农牧民安居工程,确保5年内使全区80%的农牧民都住上安全适用的房屋,同时加强饮水、道路、用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的改变。“乐业”就是多栽“摇钱树”,广开致富路,确保农牧民持续稳定增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促进农牧民增收的政策,积极组织农牧民外出务工经商和参加工程建设,大力开展农牧民科技和职业技能培训,用先进适用技术武装农牧民,千方百计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切实让各族群众致富有路子,增收有技能,得到更多实惠。紧紧扭住安居乐业这个农牧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改善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努力建设富裕美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使广大农牧民共享和谐社会建设成果,创建文明幸福的新生活。
三、加强团结,确保各民族和睦相处
社会要和谐,团结是核心。西藏是一个以藏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自治区,除藏族外,还有门巴族、珞巴族、回族、纳西族等少数民族,加上汉族和其他民族,全区共有41个民族。同时,西藏是藏传佛教历史最久、影响最深的地区,寺庙多、教派多、僧尼多、信教群众多。各族干部之间、干群之间和群众之间能不能团结,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构建和谐西藏,必须高举爱国主义的旗帜,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引导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创造幸福美好的生活。
高举爱国主义的伟大旗帜,坚持把个人前途、民族命运同祖国的前途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祖国是西藏发展进步的坚强后盾,没有祖国的统一和富强,就没有西藏的新生和发展。无论哪个民族、哪个阶层、哪种宗教信仰,在爱国主义这个根本问题上始终是一致的,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决不能有丝毫的动摇和含糊。要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历史教育,使各族人民都能了解祖国的历史,了解西藏的历史,认识到祖国统一是实现各族人民利益的根本保证。维护祖国统一,把西藏建设好、发展好,是西藏277万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之所在,也是共同责任之所在。西藏的发展进步符合历史潮流,也是西藏人民的共同愿望,只有在中华民族的大家庭中,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实现。必须坚决进行反分裂斗争,切实贯彻“旗帜鲜明、针锋相对、主动治理、强基固本”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毫不放松地在各族干部群众中开展“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思想教育,牢牢把握反分裂斗争的主动权,确保在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中建设和谐西藏。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坚持“三个离不开”思想和“五湖四海”原则,妥善处理好藏族与各兄弟民族之间的关系,加快促进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不断加强不同民族干部之间、群众之间的团结,做到感情互融、思想互通、工作互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确保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要把加强民族团结落实到干部队伍和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之中,使团结形成风气、形成习惯,并通过广大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影响全社会,努力在各族人民中形成情同手足、同心同德、荣辱与共的良好氛围。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全面贯彻《宗教事务条例》,让宪法和法律进庙门、进管理制度、进僧尼头脑。要划清正常宗教活动和利用宗教从事分裂活动的界限,划清群众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和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界限,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引导群众崇尚科学文明、追求社会进步。要把握好我区宗教活动场所、宗教职业人员“已经满足了信教群众的需要,不得乱建滥招”和“尊重传统的宗教活动,不得搞新花样”这两条底线,加强信教群众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团结,充分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转变作风,确保和谐西藏建设扎实推进
构建和谐西藏,是一件关乎西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大事,也是一件符合西藏实际、顺乎西藏各族人民意愿的好事。要把这件大事办好、好事办实,是等不来、靠不来、要不来的,必须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通过艰苦奋斗干出来。
以好的思想作风谋和谐。西藏地广人稀,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和谐社会建设不可能有一个统一模式。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把可能性与现实性有机地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加以推进。要深入思考分析本地的实际情况以及可能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研究提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思路对策、规划方案、方法措施,认认真真地抓好落实,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要坚持实事求是,防止脱离实际的蛮干,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工作重点,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避免急功近利和短期行为。
以好的工作作风抓和谐。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起,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不等不靠,能解决的问题要马上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也要给群众一个合理解释,真正让各族群众切身感受到和谐就在自己身边,就在自己的生活之中。
以好的党风促和谐。西藏工作生活条件还比较差,加上高原缺氧,团结带领各族群众干事业、谋发展、促和谐非常不易,但越是条件艰苦,越需要党员干部吃苦在前,享乐在后,越需要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精神,越需要对党的事业赤诚于心、奉献于行,始终以良好的精神状态、革命的乐观主义和奋发有为的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做到讲政治,立场坚定不动摇;讲学习,头脑清醒不迷向;讲正气,优良传统不能丢;讲团结,同舟共济不离心;讲务实,掷地有声不落空。要带头从自己做起,决不让一日闲过,不让一事拖拉,不让一样恶习上身,不让一笔赃款进家,不让一个和自己接触过的群众不满,不让一个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做出被人说闲话的事,以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的良好形象为社会做出表率。(作者: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书记) |